關于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公消﹝2017﹞57號
關于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整治職業資格“掛證”問題的重要批示和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會議精神,切實凈化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部消防局決定,集中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問題?,F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圍
取得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聘用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二、清理整治內容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不在受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的。
(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
(三)除按照有關規定不需辦理個人社保的外,個人社保關系不在受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3月1日—3月20日)。各地要對照清理整治范圍、清理整治內容,組織本地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自查自糾,尤其加強對跨省份執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核查力度,切實摸清、核準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資格證書問題,逐一造冊登記,確保不留死角、無一遺漏;要及時將《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行為告知書》(附件1)發放到每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編發提示短信通知到每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督促改正資格證書掛靠行為?!兑患壸韵拦こ處熎赣眯畔⒌怯洷怼罚ǜ郊?)于3月10日前報部消防局,今后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報此表。
(二)清理整改(3月21日—4月10日)。各地要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和地方有關政策要求,從嚴查處掛靠資格證書行為,徹底清理整改。對主動改正掛靠資格證書行為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對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罰款、停止執業或者吊銷資質證書,并提請有關部門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各總隊要建立本地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良行為“黑名單”,及時將掛靠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情節較重的人員列入“黑名單”。
(三)總結上報(4月15日前)。清理整治工作結束后,各地要全面深入總結,將自查自糾、清理整治情況尤其是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下一步工作舉措或建議形成書面材料,并填寫《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資格證書情況統計表》(附件3)上于4月15日前報部消防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清理。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總隊主要領導要研究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及時落實整改措施,保質、保量并如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切實做好迎接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檢查的準備工作。部消防局將對各地清理整治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對清理整治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強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管理,從源頭上防止掛靠資格證書行為。要將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情況納入日常消防監督范圍,開展經常性“雙隨機、一公開督檢查,嚴查掛靠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力度,維護良好的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
(三)公開信息,強化監督。為便于各地開展清理整治工作,部消防局將于3月中旬在公安網“中國消防信息網”、互聯網部消防局官方網站上公布全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并定期更新。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在本地公安網和互聯網消防官方網站同步公布、更新相關信息。同時,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公布和暢通電話、信件、互聯網郵箱等舉報渠道,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宣傳打擊掛靠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公眾支持和參與清理整治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
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行為告知書
(模板)
XX消防技術服務公司 :
根據公安部消防局統一部署,3月1日至4月10日,公安消防部門將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36號)等法律法規,嚴格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出租、出借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請你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如實上報有關信息,并將本告知書送達本單位每名受聘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清理整治期間,主動改正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并將有關人員納入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良行為“黑名單”。同時,歡迎向我們反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資格證書有關問題和線索。
投訴舉報電話XXX,電子郵箱XXX,地址XXX
XX?。ㄗ灾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
2017年X月X日
附件2: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登記表(略)
附件3: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資格證書情況統計表(略)